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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新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作者: | 来源:山东经信网 | 发布时间:2010-5-20


 

关于促进新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 2010-03-29 信息来源: 信息化推进处 


鲁政发〔2010〕29号



  新一代通信技术和新计算方法、模式的出现,催生了新信息技术应用和新信息产业的发展。新信息产业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优化环境巩固规模优势,以重大工程带动技术突破,以新的应用推动新信息产业发展,是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把新信息产业培育成为战略产业,特制定本政策。

       一、发展现状

 
  (一)现状。

  1.信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一是规模和效益平稳较快增长。2009年,全省信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11亿元,总量居全国第四位。软件业主营业务收入484亿元,增长25%。通信业务收入509亿元。新信息产业规模达2100亿元,占比29.1%。二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软件中间件、集成电路设计、高端容错服务器、液晶电视LED(发光二极管)背光源和模组、碳化硅晶体材料及单晶生长炉、半导体发光器件及白光照明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实现新突破。手机、通信基站、平板电视、笔记本电脑、光电子、光伏电池、电子器件、软件外包服务等高端产业增幅都在20%以上,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全省拥有1个国家级信息产业基地、5个国家级信息产业园、29个省级信息产业园,2个国家级软件园、11个省级软件园。以青岛为龙头,以胶东半岛和济南都市圈为基地,沿胶济铁路沿线铺开并向两翼拓展的信息产业带基本形成。三是技术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全行业拥有国家创新型企业3个、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5个、国家和省级重点试验室8个、软件工程技术中心35个、集成电路设计中心8个,光电子和光伏工程中心14个、重点科技成果近4000项,申请专利2.2万项,参与制订或修订国家标准62项。

  2.信息网络发展能级稳步提升。近年来,我省通信业务总量、业务收入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截至2009年9月,全省固定电话总数为2381.9万户(含专网31万户),普及率为25.3%,居全国第三位;全省移动电话总数达到5025.9万户,同比增长11.2%,普及率达到53.4%,居全国第二位;以XDSL、LAN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宽带接入业务保持高速增长,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748.1万户,同比增长26%。

  3.信息技术应用步伐继续加快。我省重点针对轻工、纺织、石化、机械、建材、冶金、煤炭、电力、医药等行业,围绕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控制、产品营销、企业管理、节能减排等环节,启动实施了“四个一百”工程,大力加强工业软件、应用电子、行业应用方案等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切实加快信息技术改造、电子商务、移动信息化、中小企业信息化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应用,信息化对企业效益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超过20%,初步形成了“点(企业)、线(行业)、面(区域)”的三级两化融合推进模式。

  (二)发展形势。智慧地球、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概念、新技术的提出,使传统信息通信技术和产业发展格局正在被打破,美欧日韩等发达国家力争抢占发展制高点,给我国技术、产业和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全球科技创新必然带来新一轮的资源配置和分工调整,有利于推动我国新信息产业的加快发展和结构升级。

       二、发展目标

 
  引导优势资源向新信息产业聚集,加速信息产业向高新化发展,通过政策扶持,大力发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产生的新信息产业,突破大规模集成电路、新一代显示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传感器与RFID(无线射频识别)、软件等关键技术,促进智能网络化电子产品、移动消费电子产品、数字音视频设备等新信息产品发展,构建以平板显示为核心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信息企业和产业基地,全面发展三网融合、新一代移动通信等新兴产业。到2012年,我省新信息产业的开发、应用和产业化水平总体上要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信息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20%以上;累计建设10个国家和省级新信息产业基地,培育10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创新型企业和50家重点研发中心;建设一批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和创新服务平台,开发300项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其中2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发展重点

 
  (一)实施“信息强省计划”,创新发展高新化产业。

  1.高端计算机及服务器。重点支持高性能计算、云计算、面向微处理器的计算机体系结构、嵌入式和高可信计算等相应产品的研发,加快发展高端容错、工业控制和高性能计算机。研发高效能、高可靠性、高安全性服务器,确立我省高端服务器的领先地位。开发计算能力千万亿次、存储容量为PB级的高性能计算和存储环境,建设高性能计算中心。

  2.集成电路。建设EDA设计工具、测试环境,设计开发计算机存储芯片、数字音视频处理芯片、移动通信专用芯片、信息安全芯片、嵌入式终端用SOC芯片、汽车电子专用芯片、数字化仪表专用芯片、RFID芯片等。围绕12英寸半导体芯片生产线引进,开展消化吸收创新,培植集成电路设计开发等新兴产业。

  3.高端软件。加快研发工业软件、中间件和基础软件产品,积极发展嵌入式操作系统、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等核心支撑软件产品。积极开展基于物联网环境和商务模式下的新型软件业态和关键技术研究,支持高可信、网络化、平台化、构件化的软件开发技术和智能搜索、智能挖掘等技术的发展,加快研发网络通信、信息安全、数字音视频、智能控制、汽车电子等重点领域嵌入式软件。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建设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提升我省软件产业的规模和水平。

  4.平板显示器与新型元器件。重点支持6-8代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PDP(等离子显示)面板、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电视及采用数字处理技术的液晶电视前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发展整机模组一体化设计和生产。围绕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数字化家电、汽车电子、环保节能设备及改造传统产业等方面需求,重点发展微小型、高性能、智能化的各种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及测量仪器。

  5.传感器与RFID。加强传感网的集成与融合技术研发,加快发展性能好、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位移、力敏、磁敏、光敏、热敏、气敏、湿敏、离子敏和生物敏型以及红外传感器,光纤传感器,微纳传感器,生物、医学研究急需的新型传感器,新型环保、气象、海洋、大气环境监测传感器,工业过程控制传感器和汽车传感器等产品。加快建设RFID产业园区(基地)和研发基地,支持RFID产业化和应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加强RFID技术与条码、生物识别等自动识别技术,以及与互联网、通信、传感网络等信息技术融合。

  6.通信网络设备与产品。围绕新一代移动通信、多网异构融合、新型网络结构、云计算与资源虚拟化、智能信息处理与智能通信等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智能终端、智能信息处理和泛在网络设备、宽带多媒体网络设备和数字内容产品,加快3G移动通信网络终端及核心设备以及新一代宽带互联网络设备制造等领域产业发展。

  7.数字家庭产品。在现有数字化家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数字家庭系统解决方案。研究推广数字电视技术,扩大我省数字电视的覆盖率。重点发展网络电视(IPTV)和手机电视等无线视频、有线视频和各种终端多媒体产品,发展无线网络游戏、流媒体等固网、宽带网和移动网的在线服务和各种创新应用产品及业务平台,大力发展3G、NGB和CMMB网络增值业务和应用服务系统。

  (二)积极推进新一代网络建设,加快发展新兴战略产业。

  1.物联网。一是加快物联网网络体系结构、网络协议、传感器网络和智能化信息处理系统等相关技术研发。二是构建网格化技术为基础,由超级计算机、先进计算平台和计算应用组成的云计算网络。三是构建以传感器为节点,实时信息处理为支撑的局域传感网。构建以网格技术为基础,以新一代通信网络为支撑,具有高性能、高可信、高效能的先进计算与信息服务基础设施。

  2.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一是大力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建设和应用,支持3G通信网络作为“无线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二是同步发展4G网络。支持我省企业积极参与4G网络等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重大专项实施,积极推进4G网络技术研发和推动其产业化进程,力争实现由3G网络到4G网络的跨越式发展。三是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分区域、按步骤加快建设部署WiFi、Wimax等宽带无线接入网络,加快实施无线宽带网络广度和深度的覆盖。

  3.新一代互联网。加快建设基于IPv4/IPv6的下一代高速宽带网络,推动IPv6、智能网、软交换等技术的应用,实现各类网络业务在不同网络间的互通和融合。整合现有光纤网络资源,加快基于OTN(光传送网)的智能光网络和DWDM(密集型光波复用)系统骨干传送网的建设,推进城域网高速互联,推进有线接入网络宽带化改造,加快光纤到户建设。

  4.三网融合。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提高业务承载和支撑能力。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推动基于直播卫星、地面传输、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多种传播方式的数字电视有序发展。加快通信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城镇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

  (三)以两化融合为契机,通过新应用、新服务带动新增长。

  1.重点培植数字媒体、地理信息等新信息服务业。支持数字媒体内容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与营销运营平台建设,围绕动漫创作、数字影视、数字点播、网络出版、互动影音内容聚合与服务等若干领域,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资质的龙头企业,建设动漫产业基地。加快构建资源共享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孵化基地,支持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地理信息加工和软件开发企业做大作强。加快信息咨询、互联网服务、信用服务等行业发展,支持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专业信息数据库、信息产品和服务平台建设。

  2.积极发展“数字农业”。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和经营、农产品市场流通和安全监管中的应用,重点支持农产品安全溯源、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等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农业信息集成、智能决策、数字模拟、精准农业等农业信息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支持省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农村信息服务示范站点的建设。

  3.稳步推进“先进制造”工程。在钢铁、石化、汽车、船舶等重点行业,推广跨地域协同制造、全流程业务监控、企业级信息集成等信息技术应用,重点支持推进具有“三高”(高可靠性、高性能、高适用性)、“四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集成化)特征的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研发应用。以智能化工厂为重点,推广综合集成制造、敏捷制造、柔性制造、精密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加快发展汽车电子、医疗电子、机床电子、船舶电子等新型产业,推进以数控机床、机电一体化产品为代表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形成先进装备产业集群。

  4.着力推进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中的应用。支持面向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信息技术应用,重点推进冶金、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生产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推进生产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支持面向高污染行业的绿色生产信息技术应用,重点针对石化、建材、造纸等高污染行业和年耗能万吨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信息化建设,开展生产工艺流程信息技术改造。

  5.深化信息技术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应用。加快电子自动识别、无线通信等技术在生产制造过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领域应用,重点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供应链管理、加密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多式联运技术与系统,支持建成10个在全国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选择2-3个城市建设全国电子商务区域中心、国家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物流信息交换中枢网络,支持建设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试点建设市级物流信息平台、物流节点城市及园区等信息平台,形成全省统一的物流信息化服务体系。

  6.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加快交通管理、交通诱导、车载导航、指挥调度、电子车牌、停车管理、中心区限流、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等一批重点智能交通项目建设,支持一批共享交换枢纽和交通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小区节能、安保、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以及现代家居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用的智能化楼宇和小区。

  (四)加强新信息产业支撑环境建设。一是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超级网格计算机、云计算、IDC、高速宽带网络等技术,加快推进新信息应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交换平台、超级计算中心和云计算中心等共性基础支撑项目的建设。二是行业技术研发和应用平台,重点推进装备制造、汽车、轻工、纺织等领域公共技术研发和应用平台建设,鼓励平台提供“外包”式的信息技术应用服务,提升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环节的应用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新信息产业创新能力的建设。支持生产、服务企业研究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对省级及以上新信息领域里的创新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研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今后3年重点建设先进制造、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家庭、移动电子商务、RFID、云计算、泛在网络等50个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立3-5个国家级新信息技术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

        四、政策措施


  (一)设立扶持新信息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2010年到2012年,每年省级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形式,加大对新信息研发和建设等环节的资金扶持,努力促进新信息产业加快发展。

  (二)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支持高性能计算机与服务器、大规模集成电路、传感器与RFID、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与网络等新信息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用于支持新信息的推广应用,用于省级以上新信息技术研发中心和新信息示范项目的建设以及新信息前沿技术的研发。

  (三)实施“新信息”示范工程,对列入省级示范工程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具有重大示范、推广作用的重大工程、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

  (四)对“新信息”创新企业给予奖励,对于研发能力强、成果储备多的省级以上新信息技术创新平台,对填补国内技术空白、迅速实现产业化的新信息创新技术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和省级新信息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对列入国家新信息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新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竞价方式确定支持的项目和资金数额。对示范性广、带动力强、效益好的新信息产业项目进行择优扶持。

       五、其他扶持政策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新信息产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150%摊销。对相关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相关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不能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

  (二)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对新信息产业企业授信额度,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特别是对重大新信息产业示范项目要保证信贷资金支持;对新信息产业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原则上不得上浮。

  (三)放宽相关产业的准入。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参与新信息产业,推动新信息产业链的发展完善。凡新办新信息相关产业的企业,注册资本按法定最低注册标准执行。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设置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四)大力培养新信息产业人才。积极构建新型的新信息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省属高等院校要加强新信息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培养新信息产业技术开发和应用人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从事新信息产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更新相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新信息产业人才交流工作,把新信息人才纳入省重点引进人才目录,引进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新信息产业人才。

  去年以来,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鲁政发〔2009〕4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山东省关于促进射频识别(RFID)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关于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关于促进软件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09〕28号),转发了省经贸委等部门《山东省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关于促进平板显示产业发展及彩电工业转型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09〕34号),各地、各部门要把这些政策结合起来,联系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全省新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山东优秀企业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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